参加全省农村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
法中队工作才刚刚开始,在筹划和运行过程中,我们感到存在以下困难:
(一)人员明显不足。自XX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以来,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编制人数由原来的7名,增加至现在的22名(实际在岗18名)。但随着监管内涵和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以及派驻中队执法模式的需要,我们感到人员明显不足。
(二)生活遇到难题。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中层干部和执法人员家庭均在临平城区,下派到中队工作,距离城区都有1小时左右的车程,加上由于文化市场是晚上相对活跃的特殊性,不可能天天早出晚归。安居才能乐业,就需要解决队员宿舍、就餐等生活问题,
(三)协管需要磨合。派驻中队执法后也容易使个别乡镇文体中心(综合文化站)人员产生推卸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的责任,原有的发挥乡镇(街道)文体中心属地协管的工作容易淡化,需要解决统一思想认识问题。派驻中队是文化市场专业执法运行机制的调整,通过下移管理重心,分块缩小监管跨度,解决镇乡街道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资格缺位问题,不是取代当地人民政府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属地监管的职责。
三、继续推进
在中心乡镇派驻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就近监管、策应周边,也给行政相对人就近履行法定义务带来了便利,其管理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推进,不断完善,初步思路如下:
(一)争取增添人员。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人员不足问题,落实在中队部所在地招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协管员办法。对大队新录用和交流调入的公务员实行先安排在中队锻炼的措施,以保障中心乡镇派驻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工作深入推进。
(二)经费列入预算。派驻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不可避免会增加一定的行政执法成本,我们将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中队开办经费、办案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服务贴近属地。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我们设想依托组团行政服务分中心建设,将派驻中心乡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与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下基层服务结合起来,方便组团乡镇(街道)人民群众就近办事。
总之,我们将结合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和完善派驻中队执法工作,努力构建区镇二级监管、社会义务监督、网络技术监控、经营单位自律的“四位一体”余杭区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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