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安全责任的思考
状态下让生命延续了一个月后,撒手人寰。
?后来,几位同学一起去看望他的家人时,他的爱人吐出一句话:“我恨他”。
?几年之后,我终于读懂了“我恨他”那三个字的含义和分量。她怨他,从喝酒驾车那刻起,他已卸掉了对妻儿的责任,他没有一丝的意识到,酒后驾车是要出事故的。她恨他,从超速驾车那一刻起,他已忘掉了父母养育他,他应赡养父母的责任,丝毫没有意识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有人说,没有责任感的人首先没有责任意识。对于这个结论,这个故事就是最好的论据。
?我不得不想到煤矿安全责任与安全意识的话题的讨论。
?我同意关于事故的“300:29:1”的结论:每300次违章必有29种轻伤,每30次轻伤必定发生一次事故。
?从行为心理学讲,当第一次违章出现的时候,违章者的安全意识已在灭失,安全责任也随之弱化。当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违章出现的时候,违章者的安全意识已不复存在,其安全责任已消失殆尽。
?“煤矿事故在所难免”。是安全责任、安全意识淡薄者的终极推论。
?当生命只有一息尚存的时候,事故遇难者总会留些善言于生者:假如多一点安全意识,假如多一些安全责任,假如能为父母、妻儿多一份责任感……
?生命会有假如吗?!!!
?五
?与生命对话?!不,是生与死的对话!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
?经常想,如果把生命的存在比作阳光,那么,我更喜欢让阳光般生命鲜活地、灿烂地释放光彩。
?但,如果把死亡比作黑暗,哦,没有人喜欢这黑暗。因为这黑暗中只有冰冷与孤寂。只是,我又想,这黑暗却能让人类更理性,更理性地触摸到黑暗与阳光的距离;让人类在黑暗的踌躇中感悟阳光的灿烂与可贵。
?煤矿事故,是一种存在,更是一个冰冷的事实。
?煤矿安全,这是一道现实的多元方程式,条件满足了,则变成可解方程式。而责任呢?更是这个方程式可解的重要条件之一。
?煤矿安全责任,有多重?!
?重若千斤!重若泰山!重若生与死的抉择!
?最后,只想把一期为科队长培训班而定制的讲义中的一段文字写给每一个人,以期共勉:
?为了生活,我们必须进行生产活动。
?为了更好地生活,我们必须进行安全活动。
?为了和谐健康与美满幸福,我们每个人必须用责任举起安全生产的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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