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监督情况的汇报
?为了确保人大、政协对政府的监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们立足实际,从强化制度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入手,探索了工作机制上的“五个创新”。
?1、高规格交办考核。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我们专门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予以交办,并把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高密度联系沟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新出台政策、主要统计报表以及重要调查报告、情况通报和发生的重大问题等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所属工作委员会报送,主动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3、经常性报告工作。对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如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审计情况等工作,市政府一直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审议。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细化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对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一些重要工作,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发展、城建和社区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市政府都坚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使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都在市人大的支持和监督下完成;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人大常委会依法要求报告的重要工作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听取的专题性的工作报告,市政府均明确主要负责人认真准备材料,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审议;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和视察政府工作后所形成的审议意见、视察意见,市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形成整改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并将落实结果及时向人大作出书面报告。
?4、全过程接受监督。第一,事前接受监督。市政府在作出重要工作决策前,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征求到的人大意见作为政府决策重要依据,把人民群众的唿声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资源。
?第二,事中接受监督。政府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均主动邀请人大的同志参加,市政府出台的有关重要政策、措施,都提前报送市人大征求意见。
?第三,事后接受监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经常主动与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5、全方位进行督办。第一,专门负责。市政府专门明确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与人大办、政协办联系,对各项督办内容,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检查、上门督促、《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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