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龙头企业 推进农业产业链建设
企业的事,原料生产供应是政府和农民的事,过分依赖政府和随行就市收购,这样,原料生产跟不上企业的发展步伐。因此,我们积极推动资本与劳动的结合,鼓励龙头企业出资本,农民出土地和劳力,或者龙头企业“上山下乡”,合办或自办原料基地。现在,我市果蔬、优质稻、林纸板、药材、油料、烤烟、养殖等七大产业链的加工龙头企业,都自办或与农民合办了自己的加工原料基地。这已经成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解决原料问题的模式之一,成为我们抓农业结构调整新的增长点。
?三、构建“双赢”的利益联结机制,调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积极性。
?要把企业做大,需要企业、农民、中介组织、各级政府的协调配合,而利益机制是它们之间的桥 梁。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构建利益机制。 1 、构建企业与农民的利益机制。过去,农民和企业互相埋怨,农民怪企业压低价格,企业怪农民原料外流。究其原因,主要是随行就市的收购方式构建不了完善的利益机制。我们要求,龙头企业与农民的购销关系不能停留在一般的市场买卖关系上,而是要采用合同制管理,尽量让利于农民,确保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我市天龙、银利来、香穗等几家米业企业,在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时,都承诺了只要按要求生产出了优质稻,收购价格比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要高 20% ,使农民得到了实惠。 2 、构建企业与中介组织的利益机制。龙头企业不可能直接面对千千万万的农户,一个个的农户也不可能获得与龙头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两者必须通过中介组织来联结,这个组织既反映农民的利益诉求,代表农民与企业衔接业务;又受企业的委托组织原料生产和收购。我市天龙米业公司,就是通过优质稻协会推广和收购优质稻,协会每推广 1 公斤优质稻种子,给 1 元的手续费,每收购 1 担优质稻,也给 1 元的手续费,调动了协会的积极性。通过协会,公司实现了供种、服务、收购“三到村”,方便了农民。 3 、构建市与县区的利益机制。我市有的龙头企业办在市里,他们到县区办原料基地,一些县就提出条件,要企业把工厂办在他们那里,否则就不积极。为了调动县区办原料基地的积极性,我们借用广东省“工业飞地”的政策,实行了“原料飞地”政策,龙头企业到县区办原料基地,龙头企业的税收由工厂所在地和原料基地所在地分享,极大地调动了县区的积极性。(这是在在全省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的典型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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