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髦法纪

弁髦法纪
拼音 biàn máo fǎ jì
简拼 bmfj
近义词 目无法纪
反义词 遵纪守法
感情色彩 褒义词
成语结构 动宾式
成语解释 弁:黑布帽子;髦:儿童眉际的垂发;弁髦:蔑视,抛弃。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
成语出处 蔡东藩《民国通俗演义》第45回:“设立筹安会事务所,传布种种印刷物,实属弁髦法纪,罪不容诛。”
成语用法 作谓语、宾语、定语;指目无法纪
英文翻译 despise legal orders
产生年代 现代
常用程度 生僻